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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克樂,吉他英雄後的歷史新篇章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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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續 :   “龐克樂,吉他英雄後的歷史新篇章 (上)”

CBGB

繼上一篇我們談完了英國龐克的出現,以及英國龐克的先鋒者,我們注定要將場景拉回美國,且必須拉回美國紐約的格林威治村。然而,在談論美國的龐克開始之前,我們先來討論一個小問題,那就是:「龐克到底是來自於英國,還是來自於美國?」

美國龐克 – 對於商業音樂巨獸的叫囂

假如我們單純的以「龐克音樂出現的時間」來討論的話,那麼毫無疑問的,龐克樂絕對來自於美國。 The Velvet Underground 成立於 1964 年的紐約市; The Stooges 成立於1967年密西根州的 Ann Arbor ; Patti Smith嶄露頭角的時間,約莫是在 1968 年到 1971 年之間; The New York Dolls 成立於1971年的紐約市; Captain Beefheart 發跡於 1964 年;綜合以上的時間推敲,早在 Ramones 、 Talking Heads 、 Johnny Thunders & The Heartbreakers 出現之前,就有一批人開始著手於龐克嫩芽的灌溉,普遍的,我們稱他們為 「 Proto-Punk 」。

Captain Beefheart

那麼,這些人替龐克打下了基礎,可是我們還要再不厭其煩地問一個問題:「『 Proto-Punk 』算不算 PUNK ?」,我們可以說 Proto-Punk 具有龐克的雛型和一種反抗姿態的伸展,但是它仍然算不上是貨真價實的 Punk 。簡單來說的話, Proto-Punk 是當時一群人厭倦了搖滾巨獸的反撲,所謂的搖滾巨獸是誰呢?舉凡 Led Zeppelin 、 Black Sabbath 、 Pink Floyd 、 The Yardbirds 等等,這些超級搖滾怪獸在當年的搖滾樂中穩穩地霸佔了所有地位,無論是從上到下、從下到上,整個音樂商業的體制都被這些「泰坦」們所統治。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華麗盛大的舞台效果、高超繁複的吉他技巧炫耀、深奧艱澀的歌詞意境、聽也聽不懂專輯概念,漸漸在年輕一代的認同中失去了地位,年輕人開始對這些東西感到極端的厭倦,尤其以美國為中心的搖滾樂,在當時簡直就是那一群「老怪物」們的個人炫耀舞台;大概也就在這個時候 Iggy Pop 、 The Velvet Underground 等人率先發難,他們以粗製濫造的表現方式,體現了對於搖滾樂的反抗,從那個時候開始, Rock n’ Roll 成了敵人,原本應該是「 Against somebody 」的搖滾樂突然成了要被「 against 」的對象。原本應該是屬於 teenagers 的搖滾樂,卻漸漸地失去了認同和地位,在年輕人心中搖搖欲墜,年輕人蠢蠢欲動的想要開創出音樂的另一條路。

這場在美國東岸名為「龐克」的運動,並不像是英國那般的充滿許多政治面向,比較起來,美國的龐克起源因素較為單純,但卻同樣生猛、騷動。

我們該怎麼去談論當時美國紐約東村的龐克,實在是一個極為困難的問題,因為當時的這場龐克運動實在是太龐雜、太豐富,我一邊聽著 Lou Reed 的〈 Sweet Jane 〉一邊思索著我該如何去描寫這段歷史,也許我們就從三和弦單挑超長的吉他 Solo 談起吧!

 

你有十分鐘的 Solo ,我用三個和弦就可以幹倒你!

十分鐘的 solo 對上只用了三個和弦的歌曲,就像是由「大西庇阿」率領的強大羅馬軍團對上了「漢尼拔」率領的迦太基軍團;就像是令人聞風喪膽的波斯大軍對上鎮守溫泉關的斯巴達 300 壯士;就像是中國的睢水之戰,劉邦六十萬大軍對上項羽的三萬精兵;永遠都是一個穿戴整齊、精良、光亮盔甲的驕傲戰士,對上穿著草鞋拿著木棍的草莽勇漢的概念。龐克,就是那「漢尼拔」率領的迦太基軍團、就是那鎮守溫泉關的斯巴達 300 壯士、就是那項羽的三萬精兵,也正是那個穿著草鞋拿著木棍的草莽勇漢。

Lou Reed 或是 Iggy Pop ,甚至 Johnny Thunders 、 Richard Hell 等人,從來就沒想過要徹底擊垮商業音樂,並取而代之,他們要的就只是一種對於現行音樂體制的反抗,反抗一種毫無意義的呻吟和整天「 talking about LOVE 」,反抗音樂是否該要回歸最簡單與最貼近生活的一個宣洩。所以當他們出現在歷史舞台上的時候,我們聆聽早期的龐克歌曲會發現,那從音箱傳出來的聲音不只粗糙,更帶有一種強烈的憤怒感,並且有著一種自信,一種相對於華麗技巧的挑釁,似乎在說著「我的歌又短又簡單,粗糙又暴力,可是我講的東西比你更清楚和明確!」。

所謂的「三個和弦」概念為何會成為龐克這麼鮮明的概念?原因在於搖滾樂在五0、六0年代開始從 Blues 中漸漸蛻變為 Blues Rock ,然後又轉向了 Rock n’ Roll ,也因此,在搖滾樂裡頭塞滿了複雜且深奧的藍調音階樂理,對於一個年輕人來說要學習這些不只要苦練,更要花費大把的時間從藍調開始聆聽,培養那樣的基礎之後,還要再加上能編織出花俏、炫目的吉他 solo 技巧,這對於想玩音樂的小夥子來說無疑是一道直聳天際又超級厚的高牆,沒有十年以上的鑽研和苦練,想都不要想有站上舞台的一天;所以,當 Proto-Punk 的那些人出來時,他們或許認為自己背負了一種使命感,他們想要把音樂「還給人民」,而不是讓那些搖滾神話們「挾持著音樂」,運用主流的商業媒體壟斷了音樂其他的可能性。

Johnny Thunders

在當時的年代,所謂的搖滾樂必須要有很完整的鋪陳,就像是寫八股文一樣,起承轉合,饒口又饒舌,從頭講到尾,又從尾巴論述到頭;當 Ramones 首次登上CBGB,唱出〈 Now I Wanna Sniff Some Glue 〉時,那首歌也不過短短的 1 分 35 秒而已;當 Iggy Pop 唱著〈The Passenger〉時,大家發現如此簡單的一首歌怎麼有辦法講出這麼多感受和東西;當 Velvet Underground 演奏〈Heroin〉時,讓所有人嚇到,原來用上了那麼多噪音的歌曲卻是那麼的動聽,甚至在這樣的簡單噪音之下,反映出體內焦躁、騷動不安的叛變。

The Ramones – Now I Wanna Sniff Some Glue

Iggy Pop – The Passenger

The Velvet Underground – Heroin

所有那個年代的龐克、前龐克歌曲不但簡單甚至粗糙,比對當時的搖滾樂,會發現技巧的差異簡直是天差地遠,有些龐克歌曲甚至連技巧都談不上,但是假如我們回歸到音樂的本質上,技巧只不過是音樂裡的一個小環節,真正重要的是「音樂能否撼動人心?」;當那些超級誇張且炫麗的歌曲已經不能再勾起年輕人的心時,搖滾的神話就注定要被打破。

而在 Proto-Punk 出現之後, Television 、 Talking Heads 、 The Ramones 、 The New York Dolls 、 Blondie 全都漸漸地聚集到了紐約東村的 CBGB 這裡,從這裡開始,是一場「打倒搖滾樂神話」的聖戰,這些年輕人前仆後繼地來到這裡,瘋狂似的在粗糙與 DIY 精神之中尋找一種音樂「新的可能性」。我們必須很肯定地說:「作為龐克樂的開始,場景是在美國,但是醞釀發酵且突破天際是在英國。」,而 The Velvet Underground 、 Iggy Pop 等人在當時開創出來的一個舞台,讓所有自詡為龐克的年輕人終於有了一個機會表現自己,而七0年代末期的紐約東村,就這樣不斷地延燒著龐克的火焰,一路從紐約到英國,龐克也在這個時候終於綻放出無與倫比的炙熱,像一把野火般的燃燒了所有年輕的靈魂,在動盪的六0年代之後,龐克作為一種反抗的姿態,永遠是最激情與激進的,而那些年的那些小夥子並不曉得自己紮紮實實的在歷史舞台上,玩出了、搞出了、「龐克」出了一場史無前例,對於搖滾樂的反撲和圍城。

 

當反抗姿態與唱片合約的碰撞

在加州,七0末期,八0年代初期, Disco 的出現; Skid Row 、 Poison 、 Van Halen 等 Heavy Metal 的出現,又是另一場人們糜爛、奢華、享樂主義至上的時期,也大約在這個時候,我們可以說「龐克玩不下去了」。人總是這樣的,一場反抗之後,我們開創了新的局勢,但是當有了新舞台後,我們又認為目標既然已經達到,那就開始做些別的吧!反抗、反叛!?那不是能一直「搞下去」的東西。而聽眾的耳朵更是銳利的,人們要新的東西,不但要新而且要鮮,當 Disco 這種音樂出來時,絢爛且精緻;當 Heavy Metal 出來時,那濃厚的男性浪漫主義直撲所有人,讓每個青少年都想留起一頭浪蕩的長髮、穿著皮衣、騎著重型機車,穿梭在酒吧與女人之中。

當龐克樂團還在小酒吧、小場地喊著、粗糙的刷著和弦時,人們的注意力早就不在他們身上了,一股騷動終究會有平息的一天,每天唱著那些東西人們也會聽膩;又或者我們該說:「龐克作為一種音樂文化的反抗意識,它在當時是成功的;但作為一種音樂,它處在非常矛盾與兩難的局面。」,為什麼這樣說?因為,當年完龐克的人或是樂團,普遍都有一種對於主流的反抗,但是「對於主流的反抗」並不能填飽肚子,終究,龐克樂團要面臨一個局面,也就是與唱片公司簽約,發行專輯,賺錢,填飽肚子,養家活口。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一旦與主流簽了約,勢必歌曲就會有製作人的干預、有聽眾要去取悅、有藝人形象必須去顧。

回到當年的原點,龐克的出征不就正是要突破搖滾英雄們的殖民嗎?怎麼到了後來,龐克樂團有了名氣後也與那些簽下Led Zeppelin等人的公司簽約了呢?

作為一種反抗的浪潮,是不是最後終究還是會被收編?

或許我們無法猜測他們的困難與不得已,但是既然 The Clash 都曾經辯解過:「我們加入主流唱片業,是想使我們的音樂可以讓更多人聽到。」,好吧,也許這樣的結局是一種折衷的辦法,畢竟我們不能在自己有一份穩定工作之下,賺錢、享受生活時,卻要求那些我們聆聽的樂團們終身不得與主流唱片肩併肩,我們不能一邊享受他們的音樂時卻還要求他們不可以向商業與主流靠攏。

然而,我們會很懷念很久以前的他們,窩在紐約東村的 CBGB 裡,那時的音樂粗糙又狂亂,咆嘯的猛烈吉他聲,留給每一個聽眾震撼不已的反抗意識;我想,我們都會懷念曾經的那一段時光、那一場運動,如今我們也許比較難看到那樣的風起雲湧,但其實,還是有那樣的精神常在,只是他們不容易在電視上、媒體上、youtube曝光,一部分是因為主流音樂的宣傳手法越來越強大,聽眾對於音樂精緻的挑剔度越來越高,不過龐克還是在,也永遠都會在。

也許有一天我們的耳朵也會漸漸地不能接受那樣粗糙咆嘯的聲響,也許有一天我們會喜歡上藍調、爵士、古典樂,我們會去細細品味一杯咖啡時,配著 John Coltrane 的 《 A Love Supreme 》,但是我們會永遠記得龐克的反抗意識和精神,在這樣的轉變之中,我認為他們的目的其實已經達到了,因為這樣的轉變其實代表了龐克精神的內化和深化,根植在每一個曾受到感動的人心中,永遠存在著一小部分的「龐克精神」,假若真的是這樣,那我認為七0年代末期短暫的龐克運動是非常成功且意義深遠的,以後會不會有,我不知道,但我只知道曾經有過,而且徹底改變了我。

 

(下一篇將是這個系列的完結篇,我會試著把龐克做個總結,包含 80 年代末期、 90 年代初期又復甦的龐克樂。)

文/Vincent

圖片來源:rollingstone.com/theguardian/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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